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英军入侵西藏

1888年光緒十四年,英國發動第一次侵略西藏的戰爭,清政府求和,英國要求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以結束戰爭。1890年3月17日,中英二國在印度的加爾各答簽訂《中英藏印條約》,中方代表是駐藏幫辦大臣升泰,英方代表是印度總督蘭斯敦(Lansdowne)。通過這個條約,哲孟雄(錫金)成為英國的保護國,一切內政外交皆聽命於英人。西藏由此失去藩籬,再無險可固;此外,條約劃定藏哲邊界,使西藏丟失了崗八宗以南的大片牧場和險要地區。西藏上層對此條約非常反對,向駐藏大臣衙門上稟帖譴責升泰的作為。1893年12月5日,由於藏印條約中的多個問題沒有得到實際解決,在英國的壓力下,清政府派何長榮與英國代表保爾(A. W. PAUL)在大吉嶺簽訂《中英藏印續約》,其內容是:開放亞東為商埠,在五年內免納進出口稅;英人在該地享有領事裁判權;在哲孟雄遊牧的藏人應照英國在哲孟雄隨時立定遊牧章程辦理。自此,英國人最終打開西藏的大門。
1895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土登嘉措親政。由於清政府同英國簽訂了一系列有損西藏的條約,駐藏大臣在西藏的威信不斷受到考驗,西藏和清政府之間也逐漸疏遠。十三世達賴喇嘛首先對與涉外有瓜葛的人實行嚴厲懲治,凡查出確實與英人入侵有關的人或被處罰、或籍沒、或入獄、或梟首。再是派人推到印度人在藏印邊界上豎立的界碑,對印度進口貨物依舊課什一稅。1903年12月,由於對噶廈政府拒絕執行中英藏印條約不滿,英國軍隊再次侵入西藏。1904年3月31日,英國軍隊和藏軍交火,運用機槍和大炮屠殺了700多人。4月中旬,英軍進入了江孜地區,面對江孜宗山堅固的防禦工事,英軍從印度調來了4000多名援軍和8門大炮,以及大量先進的穿甲炮彈。6月,西藏政府發布征兵廣告以回擊英軍。剛接替裕鋼駐藏大臣之職的有泰此時仍舊奉行妥協政策,對藏軍進行多方約束和限制,向清政府提出“今欲折服其(西藏)心,非任其戰任其敗,終不能了局”。七月初,英軍占領江孜,達賴喇嘛感到敗局已成,便派人與英人接觸以阻止其進犯拉薩。十三世達賴喇嘛於7月27日率親信被迫途經青海逃往蒙古,臨走前指定嘎丹墀巴羅桑堅贊為代理攝政。但英軍領率麥克唐納仍舊率軍前進,7月7日,英軍攻陷江孜宗山,七月底渡過雅魯藏布江。8月3日,榮赫鵬占領拉薩。達賴喇嘛的出走加之對西藏氣候的不適應,英軍不能在拉薩長駐。榮赫鵬找到駐藏大臣有泰,並拿出已經準備好的拉薩條約草案,要他誘逼西藏代表進行談判。清政府革去了達賴的名號,命九世班禪曲吉尼瑪(22歲)代替達賴名號,但班禪不接受,使到西藏群龍無首。英軍在拉薩大肆劫掠,搶走了許多珍貴的文物和經典,但找不到逼和對象。9月7日,統帥英軍入侵西藏的上校榮赫鵬(F.E.Younghusband),逼迫西藏哲蚌、色拉、噶爾丹三大寺的寺長羅生戛爾曾等人在拉薩簽訂了《拉薩條約》,代理攝政羅桑堅贊在《拉薩條約》上蓋上了達賴喇嘛的印章。此時有泰上奏朝廷,說“達賴喇嘛兵敗潛逃,聲名狼藉”,請求褫革達賴喇嘛的封號,由班禪額爾德尼來拉薩掌理宗教事務。清政府於是下令“將達賴喇嘛名號暫行革去,並著班禪額爾德尼暫攝”。有泰同時將拉薩條約的內容報告給清廷,條約公布後廣泛引起公憤,俄國也對英國在西藏獨家牟利提出質疑。於是清政府決定和英國商談修改拉薩條約,賠款由清政府償還。條約送北京,但清廷卻堅持不在該約上簽字。清政府派唐紹儀、張蔭棠等赴印度同英方談判,唐紹儀堅持中國對西藏的主權不容侵犯。
1905年1月,外務部右侍郎唐紹儀率參贊張蔭棠、梁士詒奉命赴印加爾各答與英印政府上一修改條約事宜。英人派外交大臣費禮夏為全權代表同中國代表談判。唐紹儀要求刪去條約中的第九條,堅持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但英人堅持只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當時宗主權與主權分別被譯為“上國”和“主國”,唐紹儀指出“查上國二字﹐英文系‘蘇索倫梯’(Suzerainty,按今譯宗主權),譯言所管為屬國,而屬國自有治民之權,若自認為上國,則西藏等於韓、越、球、緬。主國二字,英文系‘騷付倫梯’(Sovereignty,按今譯主權),譯言臣民推為極尊,歸其管轄,而各事可定者也。”雙方爭執不決,於是11月12日英方提出停止談判。1906年4月,英方再次恢復和中方的談判。27日,中國代表唐紹儀與英國代表薩道義簽訂《中英續訂藏印條約》,共六款,《拉薩條約》作為附約。條約第二款寫明“英國國家允不占並藏境及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國家亦允不準他外國幹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這段時期西藏政局甚為紊亂。張蔭棠“領副都統”銜後,由清政府指派以駐藏幫辦大臣的身份進藏“查辦藏事”。張蔭棠入藏後,先向中央政府彈劾有泰以及其他相關十余名滿漢官員。再提出治藏建設十九條及西藏地方善後問題二十四款。11月29日,清廷下令革除有泰等人的職務。但“新政”建設未及實現,張蔭棠便被調離西藏前去印度商定《藏印通商章程》。
1907年6月,中英雙方談判關於藏印通商章程事宜。談判前,英方堅持要有權簽字的西藏官員參加會議。盡管張蔭棠識破其“誌與藏人直接,不欲我國幹預”,“若一經承認直接交涉,西藏即成獨立國性質”,但勢弱之下只便增派西藏噶倫汪曲結布,攜帶噶廈議事簽字全權文憑赴會。1908年4月20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英修訂藏印通商章程》,共十五款。中方代表張蔭棠,英方代表韋禮敦代表各自政府在條約上簽字,“西藏大吏選派嘎布倫汪曲結布為掌權之員”後“秉承張大臣訓示,隨同商議”。
1910年2月,鐘穎統帥二千余名川軍抵藏,加強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統治。出走內地的達賴喇嘛,開始駐錫青海塔爾寺,後聽德爾智之言前去外蒙古庫倫,受到俄國禮遇。為防備達賴喇嘛親俄,清政府同意恢復其名號,同時派蒙古王公前往宣慰,並準備送其回塔爾寺再則日返藏。時值拉薩條約的談判時期,英國反對達賴此時返藏。清廷最後令其移居五臺山。後清政府為給慈禧太後祝壽,召達賴喇嘛進京。達賴喇嘛抵京之後,請求今後有直接向中央奏事之權,以擺脫駐藏大臣的約束。但清政府拒絕了他的請求,僅加封他為“誠順贊化西天大自在佛”,並年給廩餼銀一萬兩。在見慈禧太後之時,達賴喇嘛被要求行跪拜之禮,使其朝見規格低於五世達賴和六世班禪。達賴喇嘛隨後返藏,約見幫辦大臣溫宗堯,希望其令川軍停止越軌行為。溫宗堯同意約束川軍不再騷擾百姓,不侵害達賴喇嘛固有地位。達賴喇嘛遂將在各地阻擊川軍的藏軍調回拉薩,並奏謝朝廷封賞,恢復對駐藏大臣的一切供應。但駐藏大臣聯豫對達成的意見多加指責,並拒絕在給達賴喇嘛的復信上簽字蓋章。是時,拉薩盛傳聯豫的衛隊向群眾開槍,達賴喇嘛感到形勢嚴峻,於2月12日夜在布達拉宮召開緊急會議,午夜後再次出走。2月21日,達賴喇嘛由亞東英商務處代理麥克唐納引至印度。聯豫反而奏報朝廷,再次褫奪了達賴喇嘛的名號和部分官員的官階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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