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特别是民主改革后,国家十分重视保护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专门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制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西藏的优秀文化遗产。
新
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先后成立了设有藏语语文教学、藏学研究职能的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以及西南、西北、青海和西藏等民族学院,为国家培养了
大批藏学人才。1982年,西藏社会科学院成立;1986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使藏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快速、稳定的发展轨道。
国家高度
重视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切实保障藏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1997年,藏文编码形成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
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古老的藏医藏药在继承中发展,藏医药已列为西藏自治区着力扶持发展的支柱产业。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大规模、有系统的普
查、收集、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每年出版的藏文图书都在100种以上,发行数十万册。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西藏文化
日益走出高原,参与国际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其独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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