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佛眼看自焚5

四川藏区僧人自焚事件发生后,个别别有用心者竟视佛教根本戒律于不顾,妄称自焚“完全没有违反佛教杀生的教义,也没有与佛法见解相违,更没有犯戒”,因为“自焚的动机与目的,毫无沾染一点个人私利的味道”。且不谈其动机与目的,佛祖之戒明白无误地申明,无论何因何缘,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杀生即违背了佛教不杀生的根本戒律,犯了波罗夷罪。而且不论是自愿,还是听信谗言而自杀也均已违背根本戒律且犯波罗夷罪。自佛陀创教传法以来,禁止杀生的根本戒律早已深入教界人心,昭彰经律论藏,天理昭昭,举世皆知,那种“完全没有违反佛教杀生的教义”、“更没有犯戒”的荒谬言论,正暴露了别有用心者的险恶用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