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1月,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率参赞张荫棠、梁士诒奉命赴印加尔各答与英印政府上一修改条约事宜。英人派外交大臣费礼夏为全权代表同中国代表谈判。
唐绍仪要求删去条约中的第九条,坚持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但英人坚持只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当时宗主权与主权分别被译为“上国”和“主国”,唐绍仪指
出“查上国二字﹐英文系‘苏索伦梯’(Suzerainty,按今译宗主权),译言所管为属国,而属国自有治民之权,若自认为上国,则西藏等于韩、越、
球、缅。主国二字,英文系‘骚付伦梯’(Sovereignty,按今译主权),译言臣民推为极尊,归其管辖,而各事可定者也。”双方争执不决,于是11
月12日英方提出停止谈判。1906年4月,英方再次恢复和中方的谈判。27日,中国代表唐绍仪与英国代表萨道义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共六款,《拉
萨条约》作为附约。条约第二款写明“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这段时期西藏政局甚为紊
乱。张荫棠“领副都统”衔后,由清政府指派以驻藏帮办大臣的身份进藏“查办藏事”。张荫棠入藏后,先向中央政府弹劾有泰以及其他相关十余名满汉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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