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
团分组审议时要求,要继续着力加强生态保护,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我们一定要站在维
护国家生态安全和西藏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切实贯彻好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不仅是南亚、东南亚地区的
“江河源”和“生态源”,也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的“启动器”和“调节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
谈会确定了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地位。国务院批准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决定投入资金155亿元,启动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10项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十一五”期间,西藏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达到10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全区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已累计落实投资近32亿元。
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为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固的生态环境支撑和重要保障。
西藏的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建设的难度大、任
务重,保护建设好我区的生态环境,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人民寄予我们的殷切希望。我们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胡
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继续着力加强生态保护,走生产发
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要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重建,抓好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水土流失、土地草场退化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植树造林26万公顷以上,退牧还草480万公顷以上,治理沙化土地18万公顷以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3万公顷以上,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确保主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之内。
要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强主要江河、重点区域水质、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监测网络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对雪灾、干旱、冰
雹、沙尘暴、大风、低温冻害、酸雨、暴雨洪涝、土地荒漠化、草场退化、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衍生灾害的监测,做到情况早知道、防御早准备、应急早处置。
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
制,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淘汰落后
产能,加强生态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旅游业发展之中,使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
要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实施生态安全保护屏障与建
设规划,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优化空气质量,继续强化教育引导,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加大交通沿线、重点景区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格环评审
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监管,强化对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事关
民族生存与复兴的伟大事业。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
动,加快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努力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让跨越式发展的代价越来越小,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造福国家、人民和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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